守護海洋

永續漁業


關於我們

全球對於海洋保育、資源永續、人權保障、產銷透明度等的高度關注,為跟上國際的腳步,臺灣漁業也在努力改善並積極轉型。鬼頭刀(又稱鱰魚、飛烏虎)為臺灣重要出口魚種,特別以美國市場為主要銷售對象。近年來,由於國際對漁船捕撈過程中,對於海洋永續性與人權問題的審視加劇,出口面臨嚴峻挑戰,也驅動整個產業鏈從捕撈、加工到銷售必須全面調整,邁向更加負責任與透明的經營模式。


為了提升產業競爭力與出口符合國際標準,「臺灣鬼頭刀漁業協會」於民國113年9月2日正式成立。協會由蘇澳、新港與東港區漁會共同推動設立,並在創會大會中順利選出第一屆理監事會,現任理事長由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先生擔任,常務監事則由新港區漁會總幹事陳俊銘先生出任。理事長陳春生先生亦於理監事聯席會中強調,唯有團結合作、攜手同行,才能推動臺灣鬼頭刀產業邁向永續未來。


漁船應盡義務

  1. 卸魚聲明書填報率100%(無漁獲也要填報)
  2. 漁撈日誌填報率100%(無漁獲也要填報)
  3. 全面進入漁會市場拍賣(第三方監卸資料)
  4. 鬼頭刀整年度漁獲總量需達3000kg(貢獻度)
  5. 禁止捕撈體長未滿50公分的鬼頭刀(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九款)
  6. 同意海上觀察員上船觀測(海洋資源)
  7. 配合對外漁協船主/外勞訪談,或是索取相關資料(社會人權)

漁獲透明溯源

協會積極輔導船長確實填寫卸魚聲明書與漁撈日誌,讓漁獲來源可追溯,並符合出口國的規範與要求。

漁業永續管理

響應漁業署政策(如禁止捕撈 50 公分以下鬼頭刀),並推動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(FIP),以科學研究為基礎協助升級漁業管理制度,確保產業永續。